104年營業稅所得稅應用訓練班第1期

Post date: 2015/5/27 上午 03:28:58

104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訓簡章

訓練單位名稱

課程名稱

報名/上課地點

報名方式

訓練目標

課程內容大綱

及時數

招訓對象

及資格條件

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

招訓人數

報名起迄日期

預定上課時間

授課師資

費用

退費辦法

說明事項

訓練單位

報名專線

補助單位

申訴專線

社團法人臺灣省稅務研究會

營業稅所得稅應用訓練班(課程代碼:76026)

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629號10樓之1(B棟)

採網路報名

1.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:http://www.taiwanjobs.gov.tw/Internet/index/index.aspx加入會員

2.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: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報名

培養稅務會計從業人員對營建業會計實務深入了解,並強化專業技能。

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,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,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
1.具本國籍。

2.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

3.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

4.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

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。

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報名順序為主,並依序遴選審查,額滿後列備取。

(額滿後學員仍可報名,但會列為備取,並非額滿就不能報名)

40人

104年5月30日至104年6月27日

104年6月30日(星期二)至8月27日(星期四)

每週二、四 18:30-21:30上課,共計42小時

洪玫芬(富毓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) 、郭聰達(謙耀會計師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)

實際參訓費用$4,830

(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補助$ 3,864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$966)

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

1.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
2.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,因故未開班者,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;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
1.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,並與學員簽訂契約。

2.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、獨力負擔家計者、更生受保護者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、中低收入戶、六十五歲(含)以上者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。

3.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,且取得結訓證書者(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),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之補助。

4.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。

聯絡電話:04-22338990 聯絡人:廖思絪、賴甘聆、林姿婷

傳真:04-22312300 電子郵件:tit0801@ms16.hinet.net

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】

申訴電話:0800-777888 http://www.wda.gov.tw/

其他課程查詢: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

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】

04-23592181 分機1516 朱婉婷小姐 分機1552 顏翊玲小姐 傳真:04-23590893

電子郵件:wtjhu@wda.gov.tw ylyen@wda.gov.tw http://tcnr.wda.gov.tw/

【104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】

申訴電話:04-24608375分機201~218 傳真:04-24638491

※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