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99年6月24日中區國稅東山三字第0990011994號函。

Post date: 2010/6/28 上午 05:24:39

主旨:為愛心辦稅,本所將自99年8月1日起將對轄區內之冷凍食品、冷凍調理食品、未分類其它食品業進行查核,謹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並請輔導其所代理之營業人,若有說明二或其他短漏報繳營業稅之情事者,儘速於99年7月31日前,向本所辦理更正申報並補繳所漏稅額,請 查照。

說明:一、依據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99年5月13日中區國稅四字第0990029704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三類別之營業人其銷售對象大多為餐飲業,因無營業稅進銷項稅額申報扣抵之情形,亦較無索取發票之誘因,或常與上游業者合意不開立發票,以降低交易價格,造成漏開發票等情事。為宣導營業人正確之納稅觀念,減少其因不諳稅法規定而造成逃漏稅捐,爰加強輔導營業人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。

三、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,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,凡屬未經檢舉、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,免除同法第41條至第45條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。

四、本所訂99年7月1日至7月31日為輔導期間,輔導期滿本所將針對涉嫌逃漏稅案件進行查核,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並請輔導其所代理之營業人,儘速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及相關申報資料,若發現有短漏報繳營業稅情事,儘速依法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