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租稅宣導】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

Post date: 2016/1/20 上午 05:58:53

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5 條文修正已公布,自105年1月8日生效。

自效日起 5 年內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之中古車,於報廢或出口前 6 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,新汽車定額減徵5 萬元貨物稅,機車定額減徵 4 千元貨物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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